海门中级会计培训在哪里-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

南通,海门2022-12-18 12:43:40
6 次浏览小百姓150729111368
价格:1元 具体地点:海门区解放东路301号贵都之星8幢7楼(利群超市东侧50米,电梯7楼上元教育 联系人:杨老师 海门中级会计培训在哪里-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 海门中级会计培训在哪里-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 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 一、本科目核算企业(金融)确认的利息收入,包括发放的各类贷款(银团贷款、贸易融资、贴现和转贴现融出资金、协议透支、信用卡透支、转贷款、垫款等)、与其他金融机构(中央银行、同业等)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、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实现的利息收入等. 二、本科目可按业务类别进行明细核算. 三、资产负债表日,企业应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,借记"应收利息"等科目,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,贷记本科目,按其差额,借记或贷记"贷款--利息调整"等科目.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,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. 四、期末,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"本年利润"科目,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. 联系人:杨老师 利息收入税务处理: 营改增后,企业收取的利息实际上属于金融服务,金融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%,因此贷款利息的税率也是6%. 由于企业所得税是收益税,即按收益征税,所以说,对于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, 终计入企业收益净额(总额),以此为基础,得到企业应纳税所得额,按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.在取得收入时,不需要单独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.如果没有收益,或应纳税所得额是负数,当期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. 因此,对于营改增后企业利息收入,其税务处理如下: 1、利息收入 借:银行存款 贷:财务费用-利息收入 2、利息支出 借:财务费用-利息支出 贷:银行存款
联系电话:15906279281
海门中级会计培训在哪里-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 - 图片